![]()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1-02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1-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10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饶分行")签署了一年期、人民币金额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招商银行上饶分行为上饶燃气在授信期间( 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10月19日)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本公司对上饶燃气在授信项下的债务承担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5号 注册资本:4,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艾 国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城镇燃气生产、销售;管道安装、勘测、设计、维修、调试;灶具及用品、五金交电销售收购、销售;危险货物、易燃气体运输(限分公司经营)。 截至2011年9月30日,上饶燃气资产总额146,664,035.41元、负债总额80,600,112.20元、净资产66,063,923.21元、营业收入46,599,968.27元、利润总额11,384,729.92元、净利润8,540,118.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 证 人: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2,000万元 担保期限:授信项下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两年;若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饶燃气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障该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目前该子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偿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558.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1.00%,均为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