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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1-73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原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4年7月、8月、9月、2005年3月、6月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以下简称:上海工行)合计借款9800万元,后本公司逾期未能偿还,上海工行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 2011年5月,公司与上海工行签订了《还款免息意向书》,对还款免息事项签订了意向。2011 年7月29日,公司与上海工行、华信泰签订了《还款免息协议书》。 本公司日前收到上海工行于2011年10月31日开出的收款凭证,上海工行已收到本公司二期还款3219.2297万元。截止至目前,公司已偿还首期欠款1470万元,二期欠款3219.2297万元。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ST博元 股 票 代 码:6006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层04单元 通 讯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层04单元 邮编:13620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1年11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其因司法裁定减少持有的ST博元股份的结果。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通过本次交易减少ST博元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共计10.51%的股份。除此之外,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因司法裁定,转让持有的ST博元10.51%股权,合计2000万股股份。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将偿还债务。 二、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处置其已拥有的剩余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ST博元股份。 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减持ST博元的股份,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ST博元股份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ST博元3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ST博元总股份的21.00%。 本次交易后,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ST博元1997807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当事人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余鹏飞、佟素芬、陈翠娥 2、转让股权数量和比例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8%)的股权予余鹏飞;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的股权予佟素芬;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的股权予陈翠娥。 3、股权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转让的股权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4、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合计为110,000,000元人民币(抵偿欠款)。 5、转让方式和付款安排 转让方式:司法裁定 付款安排:抵偿债务 6、司法裁定时间、生效时间及生效和终止条件 裁定时间:2011年10月28日 生效时间:2011年10月28日 生效条件:自送达后之日起生效 终止条件:无 7、特别条款 无 三、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ST博元股权存在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的ST博元10.51%的股份已完成过户。 权利限制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及相关知情人买卖ST博元股票情形的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ST博元流通股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签署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了声明,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了承诺和保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余蒂妮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文件; 3、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协助执行通知书; 5、在权益变动报告公告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知情人买卖ST博元股票的自查报告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斓 联系电话:0756-2660313-83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余蒂妮 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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