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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1-027TitlePh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金融业务做出承诺的公告

2011-1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应公司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于2011年11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相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集政函[2011]34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二、鉴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淮南矿业,淮南矿业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由上市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自主决策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淮南矿业不对上市公司的相关决策进行干预。

  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淮南矿业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采取增加财务公司的资本金等有效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四、督促财务公司在发生行政处罚、资产负债表以及风险控制指标、存贷比指标如超过限额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且不能继续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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