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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1-041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示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11-1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临时提案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1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1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年11月1日会议召集人收到控股股东问泽鸿先生《关于提请增加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问泽鸿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7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3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程序合法。 现将临时提案公告如下: 1、控股股东《选举葛以前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临时提案: 公司于2011年10月31日收到监事徐璟女士的辞职报告,并于2011年11月1日发布监事辞职公告。问泽鸿先生作为持有我公司66.39%股份的控股股东,提请于11月15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新任监事选举的提案,提名葛以前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 上午10: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龙东大道5385号如家酒店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0日 5. 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现场投票。 6. 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1年1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201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2. 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2011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登载。 3.审议关于《选举葛以前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14日(星期一) 9:00-12:00、13:00-16:00。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号 邮编:201201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树祥 联系电话:021-58974262转2210 传真号码:021-58979608 特此通知。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日 附件: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监事侯选人简历》 3、《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 监事侯选人简历 葛以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5年7月出生,职专学历。1997年至今在本公司从事生产方面工作。目前葛以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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