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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1-06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 2011-1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本次建议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其进行及完成取决于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获得相关股东(包括冠捷科技、本公司、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及其所在地的政府有权部门、监管机构的批准。期间所要履行的程序及时间视乎相关公司所在的证券市场有关法规而定。 2、冠捷科技的复牌时间目前难以确定,其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审核速度确定复牌时间;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公告义务后复牌,并根据冠捷科技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各项工作的完成仍需较长时间,过程中可能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曾于2011年4月与飞利浦订立条款书议定建议交易中包含的关键条款,建议交易包括向飞利浦购买合营公司(指将由飞利浦根据荷兰法律成立之控股公司,合营公司将直接或透过当地附属公司间接拥有及管理飞利浦计有包括电视生产厂房、创新和开发场地、在各国的销售机构、雇员、存货、若干专利以及其它资产及负债的注入业务)70%的股份、飞利浦向合营公司及其若干联属公司授予独家商标许可使用权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020号《关于子公司冠捷科技与飞利浦订立条款书的提示性公告》)。 自订立条款书以来,正式协议主要条款之相关磋商进展良好。日前,接冠捷科技通知,双方已于2011年11月1日晚间就建议交易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且冠捷科技已将可能涉及股价敏感的有关内容提交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核。审核期间,冠捷科技股票于2011年11月2日起停牌,待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公告后复牌,详细资料请见冠捷科技于http://www.hkexnews.hk中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避免对公司股票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1年11月2日起与冠捷科技同步停牌。本公司将按照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公告义务后复牌。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该建议交易的有关内容,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本公司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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