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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2011-036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1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1月2日下午15:00至2011年11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旭日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召开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1年10月19日和2011年11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5人,代表股份34,652,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3,450,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1,202,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继续为三门县三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关联股东卢旭日回避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数为29,161,862股。 表决情况:同意28,065,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4%;反对1,092,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燕、沈田丰 3、结论性意见: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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