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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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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011-11-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2011年9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477号文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境外市场特有的汇率风险及其他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主要投资全球商品类基金,商品价格具有较高的波动性,因此,本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在符合基金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拟在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即本基金不会在合同生效后立即上市交易。在上市交易期间,如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导致本基金突破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外汇额度,本基金将暂停申购,由此可能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当本基金因外汇额度原因暂停申购期间出现了较高的折溢价率,折溢价率可能因国家外汇局批准基金管理人新增外汇额度以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而大幅缩小,亦可能导致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折溢价率可能因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市场因素发生较大变动。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三、风险揭示

投资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分为如下三类:一是持有本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商品市场风险、投资实物商品ETF风险、投资商品衍生品ETF风险、投资合成ETF风险等;二是境外投资所涉及的一般性市场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等;三是本基金还存在主动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所固有的一般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申购赎回未知价风险、投资管理人风险、技术类风险等。

(一)持有本基金所面临的特有风险

1、商品市场风险

本基金的核心风险暴露为商品资产。商品价格的历史波动性较大。截至2010年末,以标准普尔高盛商品指数系列为代表的商品总体价格在过去十年的年化波动率达到了约26.7%。分类别依次来看,能源类、基础金属、贵金属与农产品商品价格波动率分别为35.0%,25.7%,22.3%,19.6%。

商品的高波动率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商品价格对经济周期的变化反映敏感,宏观经济的复苏、过热、滞胀和衰退的更迭带动了商品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大宗商品多为与人类需求息息相关的资源品,供给有限而需求无限,时常受到各类基本面因素的冲击;金融创新和全球流动性过剩,使得大量带有投机性质的资本进出商品市场,加剧了商品价格的波动。

2、投资实物商品ETF所面临的风险

实物商品ETF通过持有实物商品来获取商品增值的收益,投资此类产品的风险包括:实物商品相对于商品类金属衍生工具而言,流动性差且变现困难,如果在短时间内进行大量的买入卖出操作,冲击成本较大;实物商品有被损坏、盗窃、腐蚀的风险;实物商品ETF本身的资产托管人破产亦会对基金资产造成影响。

3、投资商品衍生品ETF所面临的风险

商品衍生品ETF通过持有衍生品合约模拟商品现货价格上涨的收益,投资此类产品的风险包括:商品衍生品ETF主要通过持有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来复制现货市场表现,导致ETF净值表现与商品现货价格走势发生偏差;上述所持衍生品合约如果通过柜面(OTC)市场交易,可能产生对手方的信用违约风险;衍生品投资通常具有较高的杠杆性,基础资产微小的价格变化可能会给投资人带来难以承受的下行风险,甚至引发平仓;金融衍生品的虚拟性和复杂性也隐含着各种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

对于投资于商品期货合约的ETF而言,在近期合约临近到期时需要进行换仓操作(即卖出近期合约,买入远期合约),构成换仓风险。例如,若此时商品的期限结构呈现为正向市场(contango,即远期期货合约价格高于近期期货合约价格),换仓操作可能导致该基金财产发生损失,并使得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商品现货价格增长率。

4、投资合成ETF所面临的风险

海外市场中存在一种合成ETF,此类ETF并非通过真正持有指数成分资产,而是通过持有衍生品合约(互换等)或结构化产品等各种柜台式工具获取指数的收益。由于不是持有指数成分来复制指数,而是与对手方约定以一定的方式换取指数收益,因此,此类ETF存在着较为显著的对手方风险,即对手方出现违约导致该ETF无法全额获得指数收益甚至损失部分或全部本金的风险。另外,柜台式工具不受中央结算机构的信用担保,且一般不进行每日盯市及结算,也可能加剧持有此类ETF的潜在违约风险。

5、二级市场投资ETF所面临的折溢价风险

由于ETF市场价格受到二级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影响, ETF二级市场价格可能与该基金资产净值不同。因此,若通过二级市场变现可能随之产生折溢价风险。

6、投资非上市公募基金时所面临的主动风险

当基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募基金时所蕴含的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对第三方基金不具有实质影响力,标的基金的投资风格及未来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偏离其投资目标,而致使母基金的投资失效;基金管理人对第三方基金的评估大多来自于公开披露信息,这些信息往往是滞后的,并且存在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或非事实全部的情况。另外,基金中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FOF投资组合的时候,对基金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业绩。但是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基金未来的表现,所以可能引起一定的风险。

7、上市交易及外汇额度限制引致的特殊风险

(1)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即本基金不会在合同生效后立即上市交易,届时投资者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进行变现。即使在基金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等原因导致基金停牌,投资人在停牌期间亦不能买卖基金;

(2)在上市交易期间,如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导致突破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外汇额度,本基金将暂停申购,由此可能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3)当本基金因外汇额度原因暂停申购期间出现了较高的折溢价率,折溢价率可能因国家外汇局批准基金管理人新增外汇额度以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而大幅缩小,亦可能导致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4)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折溢价率可能因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市场因素发生较大变动;

(5)基金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导致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的流动性风险;

(6)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二)境外投资所涉及的一般性市场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

由于本基金为境外投资基金,因此基金的投资效益将受到各国汇率、税法、政府政策、对外贸易、结算、托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海外许多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此外,海外投资的成本、海外市场的波动性可能会高于本国市场,也存在一定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以人民币计价,而标的资产的投资须以当地货币进行,汇率变动(如人民币对美元和欧元升值)将会影响到以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净值,从而产生汇兑损益。

3、经济周期风险

宏观经济的运行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通常分为复苏、过热、滞胀以及衰退四个阶段。作为强周期类资产,大宗商品价格会随着世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产生剧烈变化;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同一商品前后及不同商品之间的投资表现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对商品投资构成风险。

4、政治风险

本基金所投资的商品资产往往受到其主要产出国、消费国及其他主要政治经济体的政局情势所影响。因当地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可能导致市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本基金的境外投资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等,从而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5、税务风险

本基金投资境外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随时变化,或者进行具有追溯力的修订,由此而产生的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都可能对本基金造成影响。

6、利率风险

由于利率发生变化或其波动率发生变化,使得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产生波动,从而影响到基金业绩。

7、信用风险

(1)当证券发行人不能够实现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时候,就会产生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和担保人。当证券的信用等级发生变化时,可能会产生证券的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

(2)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风险。在一方已经进行了支付后,如果另一方发生违约,就会产生结算风险。

(3)国家风险,或称主权风险,是指由于投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违约或进行政府管制的风险,例如俄罗斯债券及迪拜世界债务违约事件。

8、金融衍生品风险

投资于金融衍生品,首先面临市场风险,又称作价格风险,指因标的资产(如利率、汇率、股票指数、商品等)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金融衍生工具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

其次,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可能带来信用风险。这里,信用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手风险,指衍生合约交易的一方可能出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另一类是发行者风险,指标的资产的发行者出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由于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往往只需要支付相对于名义资产来说极少的现金,因此衍生品一般具有高杠杆性。因此,由于名义资产较大,基础资产微小的价格变化可能会给投资人带来难以承受的下行风险,甚至引发平仓。另外,金融衍生品的虚拟性和复杂性也隐含着各种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

9、证券借贷风险

证券借贷风险是指作为证券借出方,如果交易对手方违约,则基金可能面临到期无法获得证券借贷收入甚至借出证券无法归还的风险,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

10、正/逆回购风险

正/逆回购风险是指在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方可能因财务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付款或结算的义务,从而对基金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三)主动型开放式基金的一般风险

开放式基金是一种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工具。不同于银行存款或国债等无风险的投资工具,它不能保证投资人一定获得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开放式基金的一般风险主要包括:

1、主动风险

本基金为主动型基金,存在主动风险,又称“积极风险”。它是指由于基金采取主动管理的投资策略而导致的基金收益与基准收益偏离的风险。基金的主动风险和市场自身风险共同构成了基金的总风险。主动风险可能来自于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及个股选择等。

主动风险一般以跟踪误差衡量。跟踪误差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e是样本期内各时点的基金投资组合与基准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额Rp- R b,e是差额序列的均值,T表示样本个数。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市场或者个券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本基金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建仓成本控制不力,建仓时效不高;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或变现成本高;在投资人大额赎回时缺乏应对手段;证券投资中个券的流动性风险等。这些风险的主要形成原因是:

(1)市场整体流动性问题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价格、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不同状况下,其流动性表现是不均衡的,具体表现为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非常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则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差。在市场流动性出现问题时,本基金的操作有可能发生建仓成本增加或变现困难的情况。这种风险在发生大额申购和大额赎回时表现尤为突出。

(2)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券流动性风险

由于不同投资品种受到市场影响的程度不同,即使在整体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一些单一投资品种仍可能出现流动性问题,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本基金在进行投资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数量的证券,或买入卖出行为对证券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基金投资成本。

3、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数量、赎回金额以基金交易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加减有关费用计算。投资人在当日进行申购、赎回基金单位时,所参考的单位资产净值是上一个基金交易日的数据,而对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自上一交易日至交易当日所发生的变化,投资人无法预知,因此投资人在申购、赎回时无法知道会以什么价格成交,这种风险就是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

4、投资管理类风险

开放式境外投资基金的相关参与机构众多,这些机构的参与合作存在诸多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基金管理人风险

基金管理人风险分为诚信风险和专业水平风险。基金管理人诚信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员工可能在境外投资管理活动中违法违规操作,或者在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发生冲突时照顾私利,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形成基金管理人诚信风险。基金管理人专业水平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员工可能由于缺乏境外市场知识与较高职业水准,基于主观的或者客观的原因没有及时掌握境外金融市场动态并获取相应的知识与技能,在境外投资决策和运作中失误,而导致境外投资的收益受到不利影响。

(2)托管人风险

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风险是指基金托管人或境外托管人在托管基金资产的过程中,由于自身或外在因素,可能在投资运作合规监管、资金调拨和证券交割及各类报表编制等环节出现差错,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3)证券经纪商风险

证券经纪商风险是指由于证券经纪商自身或外在的不利因素而出现的不能有效完成证券经纪业务及其它职责时,会影响到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与交易活动,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受到损失。

5、技术类风险

(1)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基金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故障或者人为差错而影响基金日常运作导致及投资人利益受损的风险。例如,当计算机系统、通信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赎回无法按正常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无法及时传输等风险;又如基金经理或交易员在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过程中由于人为失误,造成错误指令或错误交易,从而引发操作风险,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估值风险

本基金采用的估值方法有可能不能充分反映和揭示利率风险,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在一定时期内可能高估或低估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共同协商,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使调整后的基金资产净值更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3)金融模型风险

金融模型风险是指由于投资决策或风险管理所依赖的金融模型错误或参数不准确而引发的风险。

(4)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或工作疏忽形成的风险。上述违规操作或工作疏忽包括经常性的串户,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账假平,会计备份数据丢失,利息计算错误等技术性错误。

6、不可抗力风险

指自然灾害、政治动荡、战争、恐怖事件等不可抗力发生时,影响到当地证券价格及证券市场的正常运作,从而给基金收益带来负面影响或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正常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四、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积极配置商品类相关资产,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基准货币

本基金的基准货币是人民币。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以下无特别说明,均包括exchange traded fund, ETF);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为基金中的基金,因此,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本基金以商品主题投资为主,因此,投资于商品类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就基金合同而言,商品类基金是指业绩比较基准中90%以上为商品指数或商品价格的基金。商品主要指能源、贵金属、基础金属及农产品等大宗商品。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投资理念

大宗商品一方面与宏观经济运行紧密相连,另一方面却表现出其不同于传统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宏观经济研究和商品供需分析,积极配置各类商品资产,并通过全球范围内甄选商品类基金,力争为投资者分散风险、抵御通胀、获取中长期资本增值。

(五)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及商品分析进行资产配置,并通过全球范围内精选基金构建组合,以达到预期的风险收益水平。

一、资产配置策略

1、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战略性资产配置以大宗商品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特定时常状况下,当基金无法通过商品分散投资等方式避险时,本基金将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现金等进行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抵御下行风险。必要时,将使用金融衍生品进行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

一般而言,由于商品走势与景气循环存在正向关系,债券表现则与景气循环呈反向关系,因此,本基金将重点观测以下经济景气度指标,用以大类资产配置决策:

- 宏观经济指标:生产指数、物流指数及产销率;投资新开工项目;就业状况(如失业率);美国救济金申领人数等;

- 流动性指标:货币供应量M2;各国基准利率水平及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长短期无风险利差等;

- 经济信心指标:泰德价差(Treasury Eurodollar Spread,TED)及其它各国信用利差水平;信用违约互换率等;投资者信心指标;

- 社会需求指标:消费品零售指标、外贸进出口指标、消费者预期指标等。

按统计指标变动轨迹与经济变动轨迹之间的关系划分,上述景气指标又分先行指标、一致指标与滞后指标。本基金将保持对先行指标的跟踪,辅以一致与滞后指标作为巩固,以预测经济景气变化。

2、商品配置策略

根据市场惯例,大宗商品一般分为四大类别:能源、基础金属、贵金属及农产品。总体而言,商品具有商品属性和金融属性,各类商品所体现出的两类属性的强弱各异。这也决定了影响不同商品类别的价格波动因素既具有共通性又存在差异性。

本基金将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商品基本面的共性分析:

(1)需求状况

商品需求往往与经济行为紧密相连,体现出其强烈的周期性。这是因为景气上升期一般伴随不断攀升的通胀水平,以及大量的要素投入等扩张性经济行为,因此商品需求随之拉升,助推商品价格上升。反之,当景气下降,商品需求一般随之下降,价格存在下行压力。因此,本基金将使用上述分析框架重点观测经济景气变化进行需求预测。除此之外,商品本身的价格水平也会反作用于商品需求,而这种反作用的大小亦取决于其需求弹性。

(2)供给状况

本基金主要从产出意愿、产能限制和库存情况等方面分析商品的供给。大宗商品的供给变化可以分为两类:一、供给的扩张或收缩效应,这种效应仅指由于商品价格变化对供给的反作用。由于商品的金属属性,这类反作用尤其显著,即商品供给方可能由于价格波动而影响产出意愿,这种反作用程度同样受供给弹性所限;二、供给的一般变化,这种变化指的是除了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影响商品供给的因素,如产能限制、气候状况、政府干预、地缘政治等。产能限制可能受到产出成本、科技发展水平及当地行业格局及产业政策等因素而变化。除了前瞻性的对潜在供给情况做如上的分析外,本基金还将紧密跟踪商品的当前库存及产能利用情况判定供给是否趋紧。

(3)贸易政策

大宗商品在国际贸易及全球GDP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各国贸易政策将会深刻影响商品价格走势。本基金将对世界经济中掌握主要定价权的国家以及主要商品进出口国的政策动向进行剖析,例如进出口限制、关税及征费调整、贸易保护主义情绪等。

(4)外汇关联

(下转D6版)

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指《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托管协议:指《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指《信诚全球商品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发售公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业务规则:指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外管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如无特指,指人民币;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指基金托管人委托的、负责基金境外财产的保管、存管、清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投资顾问:是指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等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境外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选择、更换或撤销投资顾问;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基金管理人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以及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
T 日: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括T日)
销售场所: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指以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以外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场所;
场内:指以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场所;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额后得出的基金份额财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公司行为信息:指证券发行人所公告的会或将会影响到基金资产的价值及权益的任何未完成或已完成的行动,及其他与本基金持仓证券所投资的发行公司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权益派发、配股、提前赎回等信息;
不可抗力:指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调整、台风、洪水、地震、流行病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戒严、没收、恐怖主义行为、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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