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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6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10日,在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于2011年11月10日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下午3:00至2011年11月1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9,972,8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26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546,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2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6,0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3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79,547,3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赞成、425,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以79,547,3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赞成、425,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以79,547,3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赞成、425,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以上三项议案详情,详见2011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 4、以79,550,3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2%)赞成、422,4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详情见2011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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