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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2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公告 2011-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实施委托理财项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利用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的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任意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需控制在人民币8000万元以内,单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可循环使用。现将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1 年 11月 9 日,公司购买光大银行"粤财信托·新阳光票据投资32号"产品(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编号:2011YCXTD10686)。 金额:人民币 2300万元。 产品名称:粤财信托·新阳光票据投资32号 起止期限:2011 年 11 月 9 日至 2011 年 12 月 6 日。 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 6.1%。 2、2011 年 11月 9 日,公司购买光大银行"粤财信托·新阳光票据投资33号"产品(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编号:2011YCXTD10687)。 金额:人民币 3800万元。 产品名称:粤财信托·新阳光票据投资33号 起止期限:2011 年 11 月 9 日至 2012年 2 月 4 日。 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为 6.9%。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收益。截止本公告,公司无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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