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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1-05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协议公告 2011-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本公司在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与金塔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金塔县人民政府、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5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本公司将在金塔县投资建设5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按照协议约定,该项目计划利用4至5年时间分期实施,其中,2012年一期计划实施50兆瓦。 根据目前市场的投资单价,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70亿元,一期项目预计投资约7亿元。 二、合作方介绍 本协议合作方为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晓敏,办公地址为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街17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金塔县人民政府未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金塔县人民政府为地方人民政府,其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约定金塔县人民政府将在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为本公司5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配置用地15平方公里,以满足本公司在该地区开发的需求,根据装机容量,该项目计划利用4至5年时间分期实施,其中,2012年一期计划实施50兆瓦。一期项目在取得甘肃省发改委核准后12个月内建成,其余各期同步开展项目前期立项批复工作。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技术秘密信息或其它对方所有的专有信息,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我国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巨大,国家正大力发展太阳能等新兴产业,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迅猛。 本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做大、做强水利水电、地铁盾构等施工主营业务,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公司正努力实践公司的发展战略,截至目前,公司已投资建设了水力、风力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积累了投资、建设、经营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丰富的经验和技术,拥有一批开发建设、经营的技术、管理人员,并且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既符合国家发展新兴产业、实现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并且增加公司清洁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储备,优化公司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的结构。 为保证该协议的正常履行,公司已经进行了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本协议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较小,对未来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国家对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政策、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价格对公司履行本协议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协议约定项目的实施须报甘肃省发改委核准,因此,协议执行的起始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实施应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经营。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各期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好各期的可行性研究,履行相应的程序,并进行完整的信息披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本公司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经营权,并由本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经营,每期项目自建成投产起经营年限为25年。 七、备查文件 《金塔县人民政府、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5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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