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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77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全部出席,监事、高管人员列席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同意公司将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由稠州银行福州分行变更为农业银行建瓯市支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账户变更等相关手续,并就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及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后,募集资金专户数量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2011年11月11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黄汉杰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下属子公司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龙岩分行贷款2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11年11月11日公布的本公司2011-078号对外担保公告)。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简历

  黄汉杰:男,1974年4月生,本科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9月任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交易员;2000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福建海峡都市报社记者、编辑;2009年10月-2010年4月任兴业证券福州五一南路营业部理财师;2010年9月-2011年2月任国信证券福州营业部证券分析师;201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已获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黄汉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

  2、联系电话:0591-87871990-608

  3、传真号码:0591-87383288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78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中福)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200 万元,期限壹年。龙岩中福系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中福)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漳州中福100%股份,龙岩中福为本公司并表子公司。2011年11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7 月 4 日

  注册地址:龙岩市工业西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钟立明

  注册资本:3240 万元

  主营业务:人造板、装饰板、木制品加工、销售。

  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10,068.66万元,负债总额5,997.3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071.29万 元;2010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581.92 万元,净利润 79.52 万元;2011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4.05万元,利润总额28.81万元,净利润74.83万元(以上201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保证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 万人民币

  担保期限:壹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龙岩中福围绕主业发展需要资金支持,董事会认为本次为龙岩中福担保具有必要性。龙岩中福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均正常,且龙岩中福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同意为龙岩中福向中国银行龙岩分行贷款200万元提供担保。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11月9日,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31,342.98 万元,港币 8,200 万元(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按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比例计算),其中,逾期担保500万元人民币和8,200万港币,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8,70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04%,逾期担保均为公司重组前遗留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 31,542.98 万元,港币 8,200 万元,其中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28,900万元,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24%。

  特此公告 。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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