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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0日(周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下午15:00至2011年11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分界山) (三)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立武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082,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57% 。 其中: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0,392,4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2%。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9人,代表股份28,690,0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5%。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472,38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44%;反对609,19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6%;弃权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公司关联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合肥永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凌浩律师及陈柏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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