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A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601333 公告编号:临2011--011(H股简称:广深铁路 股票代码:00525)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1年9月22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6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09,919,62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1%,详情如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啸明先生担任会议主席主持会议,所有议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郭竹学、罗庆因公务未能出席,均授权董事申毅 代为出席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卢敏霖、刘学恒因公务未能出席,均授权董事刘飞鸣代为出席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在任监事6人,出席监事4人,监事徐凌、陈建平因公务未能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郭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穆安云先生、唐向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及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高向阳、邓洁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