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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路庆相桥) 2011-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层)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年 9 月 13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批准核准情况 2011 年7月11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1年7月27日,发行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011年8月22日,发行人201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确定了债券的期限和结构、债券的利率上调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分期发行等具体条款。本次发行采取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面值不超过6亿元,剩余部分择机一次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9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157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的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年11月18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8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集中兑付期:本期债券集中付息期为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 12、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18日。 13、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14、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剩余期限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鹏元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方式。 21、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超过募集资金的1.5%,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1 年11 月16日。 发行首日:2011 年11月18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1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1 年11月18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1 年11月18日至2011 年11月22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B座14楼 法定代表人:孙伟挺 联系人:曹玉亮 电话:0755-83735593 传真:0755-85735585 邮政编码:51803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1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项目主办人:赵青、陈东 其他联系人:刘昊 电话:010-68085588-819 传真:010-68085589 邮政编码:100045 (三)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赵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签 字 律 师:张绪生、陈规易 电 话:010-58091000 传 真:010-58091100 邮政编码:100025 (四)资信评级机构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银座国际)三楼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联系人:王标、林心平 电话:0755-82872736 传真:0755-82872338 邮政编码:518040 (五)会计师事务所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联合广场B座11楼 法定代表人:梁春 联系人:高德惠、邱俊洲 电话:0755-82900960 传真:0755-82900965 邮政编码:518033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501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赵青、陈东 电话:010-68085588-819 传真:010-68085589 邮政编码:100045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盛庭苑支行 户 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帐 户:400 0010 2292 0008 9578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邮政编码:51801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中信大厦18 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次发行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公司聘请了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鹏元评级出具的《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鹏元资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鹏元资信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1)公司为色纺纱行业龙头企业,规模优势显著,品牌运作能力强,成长较快,较大程度上引领了行业的发展趋势客户基础稳固,行业内竞争力强; (2)公司技术领先,研发实力强,新产品、新材料及新工艺的不断推出和应用增强了公司持续的发展能力; (3)公司主要市场稳定,经营规模的扩大带动了收入和利润的较快增长,成本、费用控制能力良好,盈利能力逐步增强。 2、风险提示 (1)公司主要原材料棉花价格近年波动较大,对公司形成了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证券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需向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其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持续关注与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如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以及情况,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 定期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按照成立跟踪评级项目组、对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电话访谈和实地调查、评级分析、评审会评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布跟踪评级结果的程序进行。在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亦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本公司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监管部门。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简介 (一)发行人设立及发行上市情况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2000]第37号《安徽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及安徽省体改委皖体改函[2000]79号《关于同意设立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安徽飞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上海东华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淮北印染集团公司、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淮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飞亚股份于2000年10月31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注册号3400001300187。 根据飞亚股份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5]9号文批准,飞亚股份于2005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80元,同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飞亚股份”,证券代码“002042”。2005年5月18日,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变更工商登记,飞亚股份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二)股权分置改革情况 2005年10月26日,飞亚股份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飞亚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份登记日登记在册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3股股份作为对价安排,共支付1,200万股给全体流通股股东,从而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的流通权。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5年11月7日实施完毕。股权分置改革后,飞亚股份总股本仍为10,000万股,其中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变更为4,800万股,占总股本的48%;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5,200万股,占总股本的52%。 (三)发行人资产重组概况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淮政秘[2007]75号”文、“淮政秘[2007]82号”文以及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飞亚集团有限公司拟整体改制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07]570号),2007年11月28日至2007年12月25日,飞亚股份第一大股东飞亚集团100%国有产权在安徽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截至挂牌日,飞亚集团共持有飞亚股份4,054.91万股,占飞亚股份总股本的40.55%)。 2008年1月22日,华孚控股与淮北市国资委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拟受让飞亚集团100%股权,并间接持有飞亚股份的股权,由此构成了对飞亚股份的收购行为。2008年1月30日,飞亚集团分别与廖煜、赵伟光、陈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廖煜、赵伟光、陈敏转让499万股飞亚股份股权,合计1,497万股;飞亚集团在飞亚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限售股份承诺由上述三方受让人承继。上述飞亚股份的股权转让完成后,飞亚集团持有飞亚股份2,557.91万股,占总股本25.58%。 2008年4月10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间接转让涉及的国有股东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357号)对淮北市国资委与华孚控股的产权转让事宜做出批复,同意淮北市国资委将飞亚集团100%国有股权转让给华孚控股。2008年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849号),核准了华孚控股对飞亚股份的收购及飞亚集团对所持飞亚股份股权的减持。2008年12月9日,飞亚集团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其股东由淮北市国资委变更为华孚控股;飞亚集团由原国有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非国有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华孚控股通过飞亚集团间接持有飞亚股份2,557.91万股,占总股本25.58%。 2008年5月15日,经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与华孚控股、华人投资及朱翠云、宋江、顾振华、潘金平、齐昌玮、张小荷、项小岳、王斌等八位自然人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与资产购买协议书》,拟采取向上述发行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华孚控股、华人投资及朱翠云、宋江、顾振华、潘金平、齐昌玮、张小荷、项小岳、王斌等八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华孚进出口100%股权、华孚控股所持有的江西华孚40%股权、华孚控股所持有的浙江缙云29.7%股权以及华孚控股所持有的浙江金棉37.5%股权(以下简称“色纺纱业务资产”)。2008年6月4日,发行人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09年1月14日,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发行人证券简称由“飞亚股份”变更为“华孚色纺”;英文证券简称由“Feiya”变更为“Huafu”;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042”。 2009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安徽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孚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36号),核准华孚色纺向华孚控股、华人投资以及朱翠云、宋江、顾振华、潘金平、齐昌玮、张小荷、项小岳、王斌等八位自然人发行13,511.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色纺纱业务资产,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33元。其中:华孚控股认购11,742.30万股,华人投资认购1,398.30万股,朱翠云认购33.6万股、宋江认购30.2万股、顾振华认购38万股、潘金平认购31.3万股、齐昌玮认购30.2万股、张小荷认购116万股、项小岳认购81.1万股、王斌认购10.1万股。上述出资认缴对象以其持有的华孚进出口100%股权、江西华孚40%股权、浙江缙云29.7%股权以及浙江金棉37.5%股权认购上述股份。同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豁免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安徽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337号),核准豁免华孚控股、华人投资、朱翠云、宋江、顾振华、潘金平、齐昌玮、张小荷、项小岳、王斌因以资产认购发行人该次发行股份而增持13,511.10万股,导致合计控制发行人16,069.01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68.3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截至2009年5月20日,上述色纺纱业务资产所包含的企业股权已全部变更登记至华孚色纺名下。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5月20日出具了“华德验字(2009)43号”《验资报告》,对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2009年6月8日,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法律意见书》,对相关企业权属变更登记事宜进行了验证。2009年5月27日,发行人上述非公开发行的13,511.1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2009年6月8日,发行人公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新增13,511.1万股股份于2009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9年6月19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23,511.1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23,511.10万股;公司名称变更为“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再融资概况 2010年1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含6,000 万股)股份,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9.8亿元。2010年3月19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 2010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22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553,19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8.5元,扣除发行费用20,040,553.19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79,959,435.31元。 (下转D3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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