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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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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1-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3版)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四)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①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和业务环节。

③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 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⑤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 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

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合规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固有资产和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调整、确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其目的是完善董事会的合规监控功能,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

督察长负责合规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的具体执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的授权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稽核。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总经理办公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金融工程部、监察稽核部;

①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经营重大事项之决策机构,并负责公司层面风险管理工作。

②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拟定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的基本制度和标准,划分和量化市场风险,并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和业绩评价。

③金融工程部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对基金投资的绩效和风险进行数量化评估,形成基金投资的绩效评价和风险控制评价。

④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和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划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 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1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6日正式成立,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邮政储蓄自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现已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网点面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拥有储蓄营业网点3.7万个,汇兑营业网点4.5万个,国际汇款营业网点2万个。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改革步骤,在现有的经营管理组织架构基础上,引入现代商业银行的管理理念,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管理体系,在北京设立总行,按行政区划建立省级分行,省级以下机构,根据各省不同的情况和实际需要,设立精简的分支机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徐进,托管业务部总经理,13年金融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汇兑业务部、代理业务部,具有丰富的金融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5只,包括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6006)、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519985)、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3)、万家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1908)、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3003)。托管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共10只,其中5只已到期,包括南方-灵活配置之出口复苏1号资产管理计划、景顺长城基金-邮储银行-稳健配置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华灵活精选资产管理计划、长盛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富国基金-邮储银行-绝对回报策略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保德信-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号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大成-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华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长盛-邮储-灵活配置2号资产管理计划、南方灵活配置2号资产管理计划等。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273.28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一)监督方法

2.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2层

联系人:史鹏浩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站:www.orient-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网址:www.psbc.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宋亚萍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157

客户服务统一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琳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宋晓明

电话:010-65541585

传真:010-65541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 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95559.com.cn

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面上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99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76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丁思聪

电话:0571-85112510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祝丽萍

电话:0551-2257012

传真: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1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迎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tsc.com.cn

2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2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高竹

联系人:高克南

电话:0755- 82545707

传真:0755-82545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29.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2层A-33段

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2层A-33段

法定代表人:赵培武

联系人:曲志诚

电话:0431-82945299

传真:0431-82946531

网址:www.cczq.net

三、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10-66295872

传真:010-66578680

联系人:王广辉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电话:010-66575888

传真: 010-65232181

联系人:徐建军

经办律师:徐建军 李晓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电话:010-68015062

传真:010-68018480

联系人:朱锦梅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魏星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0月20日证监许可[2011]1687号文批准。

二、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初始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六、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七、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自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23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章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八、募集对象

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募集规模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十、募集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认购。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具体见本基金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地区、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发售公告以及当地销售机构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十一、认购安排

(一)认购时间: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二)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四)认购确认:基金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的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三、认购费用

(一)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1.2%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1.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每笔1,000.00元

(二)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下转D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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