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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 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2011-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以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用数字")及广东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技术"),侵害本公司财产安全为由,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0日,以2011深福法民二初字第9049号决定立案受理,并向本公司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案原告及被告: 本案原告为本公司。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成镇江会路上浅口。法定代表人:梁伟东。本公司的代理人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律师。 本案被告一:广东通用数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住所: 广州开发区青年路329号创氏大厦B419房。法定代表人:杨飞。 本案被告二:广东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1号416房。法定代表人:HUGO SHONG。 本案事实和理由: 1999年10月,通用数字成立,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通用数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现太平洋技术持有60%股权;本公司持有40%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香雪制药")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用数字合法持有香雪制药648万股,占总股本的2.63%。 本公司作为通用数字之股东,有权行使相关股东权利。2011年8月19日,本公司向通用数字发出《关于要求处置香雪制药股份的函》,要求通用数字适当处置所持香雪制药股份。2011年8月29日,通用数字向本公司《回函》,声称其所持香雪制药股份系代客户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s,LP持有,该股份对应全部权益归客户所有,拒绝本公司合理要求。通用数字之行为已经严重危及本公司财产(间接所持香雪制药股份权益)安全,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1条之规定,本公司有权请求通用数字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 太平洋技术系通用数字控股股东,同时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s,LP系太平洋技术之股东,现太平洋技术滥用其控股股东权利,试图侵占通用数字作持香雪制药股份权益归IDG Technology Venture Investments,LP所有,损害了本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应当停止侵权行为。 本公司作为通用数字股东,持有通用数字40%股权,应当就通用数字所持香雪制药股份权益享有对应40%权益。 本案诉讼请求: (一)判令通用数字、太平洋技术停止侵害本公司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确认本公司就通用数字所持有香雪制药(占总股本的2.63%)享有40%的权益; (三)判令通用数字、太平洋技术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通用数字所持有香雪制药648万股将可于2011年12月15日上市流通。按2011年11月11日香雪制药收市价格13.60元/股计, 本次诉讼所涉及的40%权益价值约为3500万元。 本公司正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因本案件尚未审理,暂无法判断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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