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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1-38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1年11月15日在浙江省绍兴县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吕旭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7,95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95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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