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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11-04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胜利路836弄77号(顾江路路口)阳光喜悦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问泽鸿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问泽鑫先生、王清先生、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强永昌先生、潘志强先生、监事会主席鲁学先生、监事戴仁敏先生、监事候选人葛以前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树祥先生、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9,10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109,100,40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100%。 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10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109,100,40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葛以前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109,100,40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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