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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1-6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 11月9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1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庄裕红先生因出差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特委托董事张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12年日常生产经营用款需求,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上述融资事项以公司资产、控股子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在授权额度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 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危机处理管理制度>的议案》;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12月1日上午9:30召开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1-6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定于2011年12月1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1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4日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20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 新纶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 新纶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杨利、李庆军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1年12月1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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