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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1-064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1年10月19日、2011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会议通知和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7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15:00至2011年11月17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4、召集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江山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22,066,77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69.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69.2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86,774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0.1209%。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山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793,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17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5)《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6)《发行股份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37,7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821,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17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790,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17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790,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17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790,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17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790,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17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现任监事侯贺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790,4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反对177,6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 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会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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