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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1月18日 2011-1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基金份额,适用保本条款;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期保本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虽在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但在当期保本期开放到期赎回的限定期限前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3、关于本基金的保本和保本保障机制的约定,请参考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 2011 年 11月 23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 3.2 申购费率 - 3.2.1 前端收费 注:- 3.2.2 后端收费 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 4.2 赎回费率 - 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办理场所 自2011年11月23日起,投资者可到指定的代销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 2、申请方式 (1)凡申请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 (2)已开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本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3、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扣款日期 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旗下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只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7、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8、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人可于T+2日起到办理机构查询交易确认结果。最终交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9、变更和解约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指定基金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1)招商基金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2)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9楼AK单元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王雷 (3)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6377 联系人:苏菁 (4)招商基金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2001室 电话:(010)66290590 联系人:仇小彬 (5)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7.1.2 场外代销机构 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西藏同信证券、广发证券、安信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华安证券、齐鲁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东吴证券、恒泰证券、华泰证券。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上的《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有关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6)风险提示:定期定额不等于零存整取的储蓄品种,有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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