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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转常规配套细则即将出台

2011-1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肖波

  证券时报记者 肖波

  证券时报记者日前获悉,融资融券业务从试点转为常规业务的配套细则将在近期出台。这意味着融资融券转常规将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据了解,75家尚未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已经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细则出台后就会向证监会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今年10月底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向证监会提交7项材料,其中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专业评价的证明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测试的证明文件。

  由于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相关配套文件还未出台,证券公司因而不能获得上述证明文件,也因此不能立刻向证监会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目前,证券业协会、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和沪深交易所的配套文件都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就等着几个机构协调一起出台,预计相关文件近期就会出台。”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如是说。

  他说,由于近几年股市走势不好,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步履维艰,而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小,收益可观,因此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兴趣浓厚。拥有经纪业务、尚未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75家证券公司均已准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等相关细则一出,就可按程序向证监会申请资格。

  目前,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有25家,如果上述75家证券公司都获得两融业务资格,就意味着国内100家拥有经纪业务资格的券商全部可开展此项业务。此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目前,绝大多数拥有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都符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少数不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通过努力也可以达到开展业务的条件。

  为配合做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转常规工作,今年9月2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北京举办培训班,对拟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证券公司的业务准备工作进行了培训。尚未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75家证券公司派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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