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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1-032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 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根据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0年末的总股本62,368,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分红后,公司总股份从62,368,840股增至124,737,680股。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3月31日实施完毕。 2011年11月21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由变更前的6,236.884万元增至12,473.768万元,其余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1-033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控规则落实情况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照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自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依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现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具体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经查,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1、因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产品类型较单一,且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均处于同一地区,内部审计部门未配置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整改措施:在现有一名专职内审人员基础上,增加两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整改责任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整改期限:2011年10月31日前 2、公司尚未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整改措施:制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期限:2011年10月31日前 3、控股子公司尚未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整改措施: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制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整改责任人:总经理、各子公司负责人 整改期限:2011年10月31日前 4、公司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措施: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期限:2011年11月30日前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因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产品类型较单一,且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均处于同一地区,内部审计部门未配置三名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落实情况: 2011年10月28日,公司已任命许崔亚、范园园为内审部门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2、公司尚未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 落实情况: 2011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制订并实行《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3、控股子公司尚未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落实情况: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公司总经理督促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别制定并颁布了《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海威尔泰软件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同时,也督促公司的控股公司上海大通仪表有限公司制定并颁布了《上海大通仪表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公司尚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落实情况: 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1日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确定由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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