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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 2011-临045TitlePh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1-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8,1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价格:8.45元/股

3、发行对象配售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认购对象配售数量

(万股)

限售期

(月)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1,0001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5012
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1,00012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4012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3,00036
合 计8190

4、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1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上前4名股东认购的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自2011年11月21日起限售12个月的相应股份),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自2011年11月21日起限售36个月的相应股份),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5、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表决时间:2010年11月12日,冠豪高新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主管部门批准时间:2011年4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299号),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中国纸业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

3、股东大会表决时间:2011年4月28日,冠豪高新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1年4月14日,冠豪高新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在完成201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发行底价调整为8.45元/股,发行股数调整为14,400万股。

4、募集资金总额调整:2011年6月20日,冠豪高新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将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12.95亿元,该次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415.87万元由冠豪高新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5、审核发行申请的发审会时间:2011年8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冠豪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6、核准批文的取得时间及文号:2011年9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冠豪高新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05号)。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数量:8,190万股

3、股票面值:1元

4、发行价格:8.45元/股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11月15日。本次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0.16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8.45元/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8.45元/股,该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相当于申购报价截止日(2011年11月4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11元/股的92.76%。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2,055,000.00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22,028,802.80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026,197.20元

8、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中信建投”)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1年11月16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1]第10006420105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1月16日,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92,05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028,802.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0,026,197.20元,其中注册资本为81,9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588,126,197.20元。

2、股权登记情况

2011年11月21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和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对于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应该取得的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认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缴款通知》的发出、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认等事宜,均由本所律师见证。本次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发行对象、询价及配售过程及其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发行过程及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上交所的审核同意。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发行对象配售股数

(万股)

配售金额(万元)限售期(月)预计上市时间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1,0008,450.00122012.11.2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5014,787.50122012.11.21
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1,0008,450.00122012.11.21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4012,168.00122012.11.21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3,00025,350.00362014.11.21
合计8,19069,205.50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3号楼710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注册资本:2,319,288,000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成立日期:1988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 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中国纸业为冠豪高新的控股股东。在发行前,中国纸业直接持有冠豪高新93,6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7.273%。

2、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宝林

注册资本:293,938.5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

经营范围: 实业项目的投资;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向地方投资的项目参股;资产受托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轻纺产品、机电产品、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销售;企业兼并、收购、产权转让的中介服务;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策划;企业对财务及经营管理的咨询;资质科技、文化及体育交流;承办国内展览和展销会;自由房屋租赁;汽车、机械电子、通讯设备的租赁。

本次发行前,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戎

注册资本:14,612.416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5月25日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本次发行前,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06,8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华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崇明县建设公路1357号2幢205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商业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建筑工程,实业投资,计算机及 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实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摩托车及配件、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鞋帽、文化办公用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本次发行前,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文朝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9月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14层1401号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增进服务;信用增进的评审、培训、策划、咨询、技术推广;信用产品的创设和交易;资产投资;资产受托管理;投资策划、投资咨询;经纪信息咨询;人员技术培训;会议服务。

本次发行前,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1年10月27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国有法人93,600,00027.27%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0,679,68011.85%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2,941,1366.68%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302,4001.84%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302,4001.84%
周汉富境内自然人6,000,0001.7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706,8841.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88,6031.05%
赵俊青境内自然人1,827,4750.53%
10孟媛境内自然人1,298,6700.3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1年11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国有法人123,600,00029.08%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0,679,6809.57%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2,941,1365.4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200,0004.99%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400,0003.39%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国有法人10,000,0002.35%
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000,0002.35%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9,793,6192.30%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8,523,4492.01%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6,539,3461.5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中国纸业为冠豪高新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冠豪高新93,6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7.273%。发行后,中国纸业共持有冠豪高新123,6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29.08%。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

(截至2011年6月30日)

本次变动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93,600,00027.27%81,900,000175,500,00041.28%
无限售条件股份249,600,00072.73%249,600,00058.72%
股份总数343,200,000100%81,900,000425,100,0001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构更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仍然以特种纸的制造和销售为主,不会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扩大公司产能,进一步提高公司供应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冠豪高新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更为顺利地实施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并增加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构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变化,也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对于公司实现各项业务目标至关重要,将使公司的产能瓶颈得以克服,形成新的、稳定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增强为股东提供更高回报的能力。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宋双喜、朱明强
项目协办人:宋海涛
经办人员:吕晓峰、徐光辉、汪勃朗、赵帅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电 话:010-85130554
传 真:010-85130542
2、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 洋
经办律师:钟节平、张绪生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
电 话:010-58091000
传 真:010-58091100
3、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蒋洪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文蔚、刘火旺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电 话:020-83859808
传 真:020-83800977
4、验资机构: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蒋洪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文蔚、刘火旺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0楼
电 话:020-83859808
传 真:020-83800977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4、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

联系人:朱朝阳

电话:0759-2820938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 月23 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4版)
   第A002版:要 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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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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