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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2亿元地方债25日招标 2011-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胡南
证券时报记者 胡南 继上海、广东、浙江地方债发行陆续登场后,深圳地方债已经确定于本月25日开始招标。 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消息显示,深圳市将在11月28日发行总额为22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根据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在其官网发布的通知显示,深圳将于本月28日发行总额22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债券分两期发行。第一期债券为3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11亿元。第二期债券为5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11亿元。 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介绍,整个发行自2011年11月25日招标,11月2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30日发行结束。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但承销商之间不得分销。 通知称,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利息所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此前公布的信息显示,深圳地方债承销团由10家银行组成,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为主承销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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