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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TitlePh

压煤价提电价可遏制煤电轮番涨价

2011-1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周荣祥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日就煤炭和电力价格调控措施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对电煤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后,煤炭企业仍然能够获得较好利润,不会影响生产供应。同时,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上调电价有利于防止发电企业重新陷入经营困难。

  该负责人指出,在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已经连续三个月回落的背景下,煤炭价格仍然保持了上涨偏快的势头。而煤炭是重要的基础能源,也是火电行业的主要原材料。因此,为缓解煤电价格矛盾,促进煤炭和电力行业协调健康发展,保障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应,有必要加强调控,稳定电煤价格。

  该负责人称,对电煤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采取相关调控措施,是依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煤炭市场供求状况、煤炭价格变动对火电企业发电成本影响、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后实施的。

  他指出,将主要港口市场电煤平仓价格控制在每吨800元左右,直达运输市场电煤价格控制在不高于今年4月份的水平,能够保障煤炭企业仍然获得较好利润,不会影响市场供应。

  他强调,这次实行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主要目的是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保持煤炭市场价格稳定,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当煤炭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电煤价格在全国范围内趋于稳定后,发改委将及时公告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发改委负责人还表示,火电企业80%的发电成本是煤炭,煤炭价格上涨直接导致发电企业成本增加。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如果不适当控制电煤价格上涨偏快的势头,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发电企业成本继续快速上升,重新陷入经营困难,甚至造成煤、电价格轮番涨价。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4厘钱,每年征收金额100亿元左右。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迅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2010年度,缺口20亿元左右;2011年缺口100亿元左右。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需求还会进一步增加。因此,此次电价调整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

  “此次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价约3分钱,如按此标准调整居民电价,所有居民家庭电费支出都将增加,但如果实行阶梯电价,用电量不同的居民用户用电负担有所差异。”该负责人说,“与电价普调相比,实行阶梯电价后,月用电量在第一档以内的居民家庭,电费支出相对减少;月用电量超过一定数量后,用电量越多,增加电费相对越多。”

  此外,由于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0度或者15度免费电量,每年每户还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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