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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2月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中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短期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12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短期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韩公司") 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短期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为华韩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发生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担保对象华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而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也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对外担保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担保协议将在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同意华韩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截至2011年12月5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9216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韩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210万美元;注册地点:佛山市轻工三路7号;法定代表人:蔡耀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卫生塑料薄膜及其系列产品;本公司持股60%、香港冠山公司持股5%、韩国大煐凹版设备有限公司持股15%、韩国韩进P&C有限公司持股5%、佛山诚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15756万元,负债总额11970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814万元;截至2011年10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499万元,负债总额8209万元,2011年1-10月实现净利润5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0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短期贷款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华韩公司该笔贷款将于2011年12月7日到期。华韩公司拟重新向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3500万元为期一年的短期贷款,本公司为其本次短期贷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协议将在交通银行佛山分行同意华韩公司的贷款申请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由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全额提供。对于本公司而言,本次承担的担保风险大于本公司所持股权比例,但考虑到该公司是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贷款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担保风险可控。为满足其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其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同时,为了降低风险,华韩公司将按借款全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正在与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协商,争取由其按持有的华韩公司4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将达到人民币19216万元,占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4.56%,均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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