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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7日 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场内认购的长盛同瑞基金份额为103,412,200.0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本基金长盛同瑞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本基金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将在本基金场内份额募集登记完成后分拆得到,并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长盛同瑞基金份额与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业务自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同瑞A份额基金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3.5%”,其中,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2011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5%,且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因此本基金同瑞A份额2011年度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6.25%(2.75%+3.5%)。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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