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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1-033号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2011-1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的两份《中国银行自助银行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总金额约4.2亿元人民币(含税价)。 一、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金额 上述合同价款为中国银行购买设备(自动取款机设备及存取款一体机设备)、公司提供设备、软硬件安装调试、保修服务、培训服务及本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服务的总括价。 (二)履约期限和履行地点 1、公司承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全部货物运抵中国银行指定的交货地点,货物运抵中国银行指定的交货地点所需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2、中国银行应在货物从公司工厂运出之日前15个自然日内将交货地点通知公司。为确保货物准确到达指定地点,货物自工厂运出后,双方不能再改变交货地点,以免发生交货失误。 (三)违约责任 1、公司违约责任 公司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的安装和联机调试、保修服务、培训服务的,应向中国银行偿付未能提供上述服务货物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中国银行的损失。如果此等违约造成本合同项下设备的使用目的无法实现的,中国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除违约金以外的损害赔偿。 2、中国银行违约责任 中国银行无故中途退货,应向公司偿付退货部分货款价款的5%的违约金。 (四)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各合同自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中国银行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2、总股本:279,147百万元; 3、法定代表人:肖钢; 4、主营业务: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保险业务。 (二)中国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上一会计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48,927,133.10元。 (四)作为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银行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巨大,资金实力雄厚,中国银行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0.88%,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本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目前可预见的方面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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