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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SST华新 公告编码:2011-035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结案公告 2011-1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11年12月2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法院(以下简称:广州海事法院)于2011年11月28日发出的关于终结执行的《执行裁定书》(【2003】广海法执字第186号),现将有关公司诉讼案的终结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02年与新加坡欧力士公司(以下简称:欧力士公司)就光船租赁权益转让合同纠纷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粤高法民四终字第143号】判决,判定本公司败诉,随即由广州海事法院进入查封和强制执行。2006年经与欧力士公司协商,与欧力士公司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2011年11月8日"执行和解协议书"中最后一个条款全部履行完毕,欧力士公司遂于2011年11月9日向广州海事法院提交终结本案执行申请(相关内容见2003~2010年的年度报告和2003 年12 月19 日、2006 年1 月10 日、2006 年9 月8 日及2011 年1 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二、诉讼事项结案情况 根据欧力士公司提交的终结执行申请,2011年11月28日广州海事法院发出(2003)广海发执字第186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 广州海事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新加坡欧力士船务有限公司的终结执行请求意思表示真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粤高法民四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同时解除对我公司拥有的威海市张村镇的102亩(威环国用【99出】字第76号)和60亩(威环国用【99出】字第77号)土地的使用权(其中第76号地已被威海市环翠区国土局回购,详见2011 年1 1月4日的董事会公告)、深圳半岛花园19套房产、深圳市轻工小区503栋6套房产、三辆轿车及新疆美辰燃气有限公司75%股权共约1800万资产的查封。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诉讼案结案对本期利润的影响 本诉讼案结案后,按与欧力士公司协议公司不用再返还原收到的威海市环翠区国土局土地款230万元,不用再支付已计提给欧力士公司的152万元,两个因素预计冲回382万,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尚需审计师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法院《执行裁定书》([2003]广海法执字第186号)。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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