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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1 股票简称:长春高新 编号:2011-3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总部);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杨占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4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1,037,188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1.24 %。

  2、国有法人股股东出席情况:国有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1人,代表流通股股份31,779,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2%。

  3、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6人,代表股份9,257,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41,037,1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审议了该议案,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的杨占民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孔令智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付洪仁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张晓明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周伟群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安吉祥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家兴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赵志民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吴安平先生(赞成票 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41,037,1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审议了该议案。本次会议同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推荐的李秀峰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刘晓宇先生(赞成票41,037,188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与本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推荐的乔林先生共同担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高树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61 股票简称:长春高新 编号:2011-3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11年12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2、本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于2011年12月29日下午1时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4、本次会议由杨占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采取投票选举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占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参加会议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杨占民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周伟群先生为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吉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兴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伟群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焦敏先生(简历附后)、刘思女士(简历附后)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家兴先生、赵志民先生、吴安平先生对聘任上述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任职资格;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3)参加会议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2名,分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家兴先生、赵志民先生、吴安平先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杨占民先生、孔令智先生。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曹家兴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2名,分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家兴先生、赵志民先生、吴安平先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杨占民先生、孔令智先生。会议选举独立董事赵志民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1名,分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志民先生、吴安平先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付洪仁先生。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吴安平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1名,分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家兴先生、赵志民先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孔令智先生。会议选举独立董事赵志民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参加会议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简历):

  朱兴功--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会计师。1989年7月--1994年12月, 长春市国营七九三厂会计、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1月--1998年1月,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科长;1998年1月--2002年12月,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在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处不担任行政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焦敏--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高级经济师。1988-1992 长春高等财税专科学校教师;1992年--1994年,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4年--1996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1996年--1997年,长春高新产业开发区证券营业部副经理;1997年--至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其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在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处不担任行政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思--女,汉族,1974年1月出生,助理翻译、法学硕士。2003年1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人,2010年4月至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其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在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处不担任行政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000661 股票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1-3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11年12月20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

  2、本公司第七届一次监事会于2011年12月29日下午1时在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李秀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出席会议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本次会议采取投票选举方式,选举李秀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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