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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1-029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长李令红、副董事长闻建耀、董事吴金坤、蔡申康、宫黎明、戴敏伟、肖志岳、苏新刚、徐新桥、邱妘、宋海良、潘昭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的法定人数。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人民币5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2年1月4日起6个月(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7月3日),使用期满后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上述具体事项详见《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1-03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1-030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主席黄绍棣、监事会副主席吕力群、监事周华、杨安祥、朱宝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召开方式,且达到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千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较高,公司能够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足额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公司前次(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12月6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千元已于2011年12月5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千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全体监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1-031 关于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5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9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400,000千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212,982千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244号验资报告。 鉴于募集资金未达到首次公开发行之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募集金额,按照轻重缓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截止2011年12月21日,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人民币7,212,982千元的使用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安排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实施债务融资等方式补足。 经2010年9月26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计2,821,888千元置换了募集资金到帐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计1,200,000千元补充了公司流动资金;根据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千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12月6日前将该等资金归还至监管账户。除此之外,自募集资金到帐日至2011年12月2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募投项目合计支付了1,993,368千元。 截止2011年12月2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1,197,726千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1,219,714千元,二者之差人民币21,988千元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和账户管理费后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2012年上半年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595,276千元。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预计2012年上半年公司将有602,450千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因此,公司拟将5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2012年1月4日起6个月(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7月3日),使用期满后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若全额使用500,000千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个月,将降低相应数额的流动资金贷款,经测算,根据目前的利率水平,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6,400千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从事证券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计需用资金时,公司将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报保荐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人民币5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亦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前次(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12月6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千元已于2011年12月5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意见,我们同意公司将人民币500,000千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2年1月4日起6个月(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7月3日),使用期满后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千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较高,公司能够在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足额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公司前次(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12月6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千元已于2011年12月5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千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资金使用成本,拟将500,000千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7月3日)。此举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二)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千元募集资金。 (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经宁波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500,000千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7月3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此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宁波港 证券代码:601018 编号:临2011-032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部分生产经营业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的公司2011年度部分生产经营业绩数据属于快速统计的预计数据,与最终年度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1年度,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3.85亿吨,同比增长19.2%;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522万标准箱,同比增长 13.7%。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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