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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1-03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四届三十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9日在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2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赵文武主持,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8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琼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黄琼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黄琼宜先生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黄琼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黄琼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选黄琼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增选黄琼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琼宜先生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黄琼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增选黄琼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风塑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1月16日上午10点召开国风塑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月10日。 会议通知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国风塑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黄琼宜先生简历 黄琼宜先生,男,1963年出生,专科学历,经济师、统计师。曾任合肥市物资局业务科科长,合肥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总经理,合肥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法人代表,合肥光大人造板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黄琼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1-03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2年1月16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国风塑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 月16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10日。 3、会议地点: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智路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选黄琼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12年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持股东帐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智路36 号 邮编:230088 电话:0551-5336168 传真:0551-5319421 联系人:杨应林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深圳A股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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