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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锦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解决目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足的问题,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更加清晰,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新增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同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1月1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2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30日 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互联网络技术开发及应用;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相关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互联网络技术开发及应用;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相关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 (二)公司制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四)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 (二)公司制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政策,如公司当年盈利,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有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新增: 第一百七十六条 如公司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增长率在30%以上(含30%)的,公司可以通过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的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8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谢永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解决目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足的问题,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更加清晰,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新增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应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城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9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2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两点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高新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座公司8F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2012年1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四项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详见2011年9月8日和2011年12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5)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2年1月11日、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座12F) 4、通讯地址:南京高新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座12F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61 传真:025-5869 4317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99 1866 传真号码:025-5869 4317 联 系 人:顾军、迟梦洁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新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A座12F 邮政编码:210061 3、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如欲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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