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1-70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出售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1-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签署重大协议的议案》, 同意参股公司新兴铸管(新疆)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铸管资源”)将其持有的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煤焦化”)51%股权转让予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26日公告。 铸管资源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进展工作,交易双方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国际煤焦化实施了资产评估,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国际煤焦化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国际煤焦化出具的“中和评报字(2011)BJV4024号”《评估报告书》,以201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评估报告书》,铸管资源与峰峰集团协商,于近日就上述事项与峰峰集团和国际煤焦化签署了《关于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之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确定国际煤焦化百分之百股权价格为人民币160,000万元。铸管资源所持国际煤焦化51%的股权转让给峰峰集团,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1,600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峰峰集团持有国际煤焦化51%的股权,铸管资源持有国际煤焦化49%的股权。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参股公司铸管资源对国际煤焦化的股权转让,可以发挥各方在生产、建设、管理方面的优势,加快国际煤焦化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本次交易不存在向本公司支付款项情形。 本次交易价格在公司董事会议事范围之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