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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ST偏转 公告编号:2011-052 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1-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16:3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张政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33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张政发行138,553,701股股份、向四川恒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43,995,585股股份、向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28,859,219股股份、向深圳市汇世邦科技有限公司发行28,859,219股股份、向咸阳市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9,553,594股股份、向陕西力加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3,870,094股股份、向浦伟杰发行6,920,323股股份、向楼允发行6,920,323股股份、向徐跃东发行3,474,886股股份、向王林发行3,474,88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本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张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张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34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张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本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张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协议转让而持有本公司54,020,000股股份,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本公司152,423,795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206,443,795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9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张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张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会同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张政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收购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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