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监会拟修订上市公司年报准则加大非财务信息披露,增加市场关注焦点的信息披露 2011-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证监会昨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的年报准则只适用于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报准则的修订工作正在征求意见之中,将另行上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对2007年版的年报准则做了全面的补充、删减、调整、完善,几乎涉及到了原准则的全部条文,修订后年报准则仍为四章七十二条,同时附有年报摘要披露格式。此次修订特色可以概括为“一增一减”:“增”是指年报全文内容更丰富、结构更合理、措辞更严谨,“减”是指参考季报准则的内容、格式,对指定报刊披露的年报摘要进行重大调整,极大简化。 此次修订具有四大特点:一是加大了非财务信息披露,突出了公司治理要求。此次修订的年报准则加大了公司管理层就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状况的分析,特别在年报全文的“董事会报告”部分,鼓励上市公司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报告期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和市场占有率的信息。 同时,此次修订的年报准则还突出了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强化了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说明,完善了沟通机制。 二是为落实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的要求,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作为专门一节设置。年报准则规定了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的监管要求,具体包括: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依据;上市公司应披露符合规定的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非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审阅意见,鼓励中小板上市公司加强内控建设;上市公司应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计划。 三是增加了市场关注焦点的信息披露。包括: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情况;披露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及央企同业竞争的解决方案;披露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及环保、安全生产等社会责任方面的报告;披露公司利用闲置资金从事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的风险以及年报披露后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等情况。 四是参考季报的内容与格式,大幅缩减年报摘要内容。与原条文相比,经修订的年报摘要正文极大简化,仅保留了“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董事会报告及财务报告”共计四节的部分内容,适应了投资者关于提高年报信息可读性和有效性的要求,降低了公司的报纸披露成本。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