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2-001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12-0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贵州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1]293号)及贵州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转发<贵州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科技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的通知》(黔科通[2011]190号),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被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1年至2013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F201152000024和GF201152000031。根据前述文件,公司参股企业贵州汇通华城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另,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也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1152000010,有效期三年(2011年至201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按15%的税率收缴。公司、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及贵州汇通华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此次为复审认定,所得税税率不变。贵州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此前享有西部大开发"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其所得税税率不变。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4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