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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号:2012-001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月5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62号《关于核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告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公告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持有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4221905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2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已获得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9日发布《收购报告书摘要》、于12月7日发布《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当日公告)。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189000000股,西北油漆厂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742219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27%),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权划转过户等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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