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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2-001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24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矿业")以人民币343万元的价格收购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锂公司")97%的股权,收购对手方为自然人辛毅敏。收购完成后,江特矿业持有银锂公司97%的股权;自然人股东辛毅敏持有3%的股权。 201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江特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江特矿业以人民币343万元的价格收购银锂公司97%的股权,收购对手方为自然人辛毅敏。 2012年1月5日,公司收到银锂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通知,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注册号:360900210010165 名 称: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翟忠南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实收资本:1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含锂矿石、锂云母矿石粉的加工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2-00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签订意向性 《保供协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签订意向性《保供协议》的公告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编号为"临2011-035"号公告),其中承诺每月披露一次该协议的履行情况,现将2011年12月份该协议履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按该《保供协议》约定:从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公司每月确保向对方供给金额为1905.73万元的起重电动机。2011年11月24日,公司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签订了2011年12月份供货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131万元,实际履行金额为832.8万元,确认的销售收入为832.8万元(含税)。 差异原因分析: 1、《保供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协议约定的金额是对方对公司提出的最高保障供货金额,每月实际签订合同的金额因市场等原因存在不一致的可能,公司已在《保供协议》公告中进行过风险提示。 2、合同金额是对方在上月依据下个月生产情况预测的基础上与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对方因为市场、消化库存等原因,实际交货存在一些偏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最新规定:上市公司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持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因此,公司由之前的每月披露一次该协议履行情况变更为每季度披露一次,下一次披露时间为2012年4月的前5个交易日。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1月06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2-003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 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月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一致行动人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特实业")通知,江特实业于2012年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 ■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江特实业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2年1月5日起算),将视资本市场情况再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但增持公司股份总额最低不低于200,000股,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的情况:江特实业于2012年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7%。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264股和38,016股,朱军、卢顺民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61,321,51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8.90%。本次增持后,朱军、卢顺民合计控制本公司28.98%的股份。 5、本次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价格约为13.7元。 6、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7、其他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军、卢顺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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