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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01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5日在公司2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杰主持。会议通知已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2011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所持股份75884.14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39%。 三、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局部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75884.1478万股,同意票(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2、《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5884.1478万股,同意票(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 同意75884.1478万股,同意票(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王文峰、汪益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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