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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2- 001 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于 2011年12月30日公布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 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科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宇")、绍兴金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金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海亮股份、浙江科宇、绍兴金氏将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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