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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1TitlePh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312,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月9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1、限售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张汀先生、陈新先生、郑槐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汀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新先生、副总经理郑槐先生于2010年12月27日追加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即叁人所持股份原限售期截止日由2011年1月6日延长十二个月,变更为2012年1月6日。锁定期间叁人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规定管理所持股份,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亦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详情见2010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2、限售股份变化情况

2011年4月8日,公司实施了2010年度利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41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从71,411,60股变更为121,399,720股。同时,公司向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的12,510,668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事宜,于2011年10月9日完成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3,910,388股。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限售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限售股数(股)限售期(月)
张汀4,613,44712
陈新4,432,52712
郑槐1,266,43512
合计10,312,409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月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张汀4,613,4473.45
陈新4,432,5273.31
郑槐1,266,4350.95
合计 10,312,4097.71

注:由于张汀先生、陈新先生和郑槐先生目前分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和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75%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的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承诺内容

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张汀先生、陈新先生、郑槐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张汀先生、陈新先生、郑槐先生于2010年12月27日追加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十二个月。即叁人所持股份原限售期截止日由2011年1月6日延长十二个月,变更为2012年1月6日。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汀先生、陈新先生、郑槐先生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规定管理所持股份。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收入将全部上缴公司。

2、张汀先生、陈新先生、郑槐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在限售期限内无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3、张汀先生、陈新先生、郑槐先生不存在占用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皖通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皖通科科技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承诺;

3、皖通科技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相关股东本次解禁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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