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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2-001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了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本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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