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1月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2-0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产、销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份产销快报数据如下:

十二月份产销量明细月度同比年度同比
本月去年同期增减 %本年累计去年累计增减 %

产量

轿车1021997504.8114632511668625.40
MPV28382975-4.615990765310-8.27
SRV1221199-89.821141018734-39.09
轻卡1421418620-23.66180069201620-10.69
重卡21482357-8.87333532539331.35
底盘24022545-5.6225922247344.80
合计3194337446-14.704569864524771.00
发动机10535900516.9922502415377646.33
销量轿车897810692-16.0314592011649725.26
MPV3212291810.085945564675-8.07
SRV1801195-84.941115718859-40.84
轻卡812510803-24.79190042194050-2.07
重卡2886150392.02343142455339.75
底盘15041873-19.7025571239136.93
合计2488528980-14.134664594425475.40
其中出口14221465-2.946625821569207.19
发动机(自配)127891126113.5722524115693943.52
备注MPV的产销量均包含祥和。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

股票代码:600418 股票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2-02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1月5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左延安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288736635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502242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502242706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与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数501656544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

反对股数586162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

弃权股数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黄艳律师、张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淮汽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2-03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1月5日在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董事周福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授权参会董事安进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左延安董事长主持。

与会董事听取了相关议案,经充分讨论后,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报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结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为:安进、赵厚柱、戴茂方、严刚、佘才荣、俞能宏、汤书昆、许敏、赵惠芳,其中汤书昆、许敏、赵惠芳为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8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公司住所地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日

5、参会人员:2012年2月1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6、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7、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月31日下午5:00前;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8、 其他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2296835、2296837

联系传真:0551—2296837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2-0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2年1月5日在本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王才焰主席主持。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结构: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人;

2. 由股东提名的第五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有3人,分别为:王才焰、曹江东、江闽涛。

3.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有2人,分别为:王东生、江平。

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月6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才焰先生:中国国籍,1954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人民大学MBA,历任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江闽涛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安徽省外经贸委厦门兴皖公司进出口一部副经理、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安徽省科创投资管理咨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徽省科创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合肥世纪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本公司监事。

曹江东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长丰城关中学英语教师,现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

王东生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历任安徽省汽车技校副校长、安徽江淮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副主任、合肥工业大学JAC校区副院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

江平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法务审计科科长、法务审计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 进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全国劳动模范、安徽省人大代表、安徽省科协副主席、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曾任安徽省汽车研究所所长,现任江汽集团副董事长、总裁、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厚柱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历任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商用车公司总经理。

戴茂方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历任安徽省汽车研究所设计室主任、所长、公司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乘用车公司总经理。

严刚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佘才荣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国际公司总经理。

俞能宏: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获EMBA硕士学位,现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并同时兼任合肥市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建信信托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中科大迅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本公司董事。

汤书昆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科技大学信息管理与决策科学系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与决策研究所所长,知识管理研究所所长,人文社会学院执行院长,国家科技史与科技文明创新基地执行主任,中国科技传播研究会副会长,同时兼任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许敏先生:美国国籍,1962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广岛大学工学博士、美国卡内基麦隆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历任通用汽车公司德尔福分部发动机管理系统研发部资深项目工程师、伟世通公司研发中心发动机燃烧高级技术专家、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惠芳女士:中国国籍,1952年出生,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现任MBA、MPA管理中心主任、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会长、安徽省总会计师学会会长、安徽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理事、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城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辉隆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号:

表 决 事 项表决结果
赞成反对弃权
1.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附件三: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汤书昆、许敏、赵惠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汤书昆、许敏、赵惠芳

2012 年1月6日

附件四: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汤书昆、许敏、赵惠芳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6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视 觉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创业·资本
   第A008版:视 觉
   第A009版:舆 情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