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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证券代码:002211 公告编号:2012-00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2-0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宏达新材拟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6 月 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0)、《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25)。 公司已于2012年1月10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18,000.00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六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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