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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四季度报告 2012-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③本基金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4月7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与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基金投资风格相似。报告期内,华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净值收益率为1.0785%,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基金净值收益率为1.1322%,二者的投资业绩无明显差异。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4季度,CPI见顶回落,通胀压力有所缓解;央行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并进行财政存款招标投放等一系列操作,资金面较3季度宽裕。市场方面,回购利率维持相对低位,货币市场各券种收益率均大幅度下行,其中,1年期央票收益率下行近40BP,短期融资券收益率下行逾100BP。 报告期内,本基金积极增持了短期融资券及浮息债券,并增加了短期存款投资,在保持组合流动性基础上实现了较好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净值收益率为1.07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756%,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2年1季度,通胀压力将继续缓解,货币政策可能维持中性偏宽松,资金面在春节后较长时期将维持相对宽裕状态。市场方面,短期央票等利率产品绝对收益率较低,投资价值并不显著,相比之下,高等级信用债券投资价值明显,可望继续有所表现,此外,浮息债券由于利差处于较高水平,配置价值较高。 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将维持较高的短期融资券及浮息债投资比例,同时继续投资于短期存款,力争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鉴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性,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即本基金按持有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以摊余的成本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或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采用“影子定价”,即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00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5.8.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未发生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5.8.5.1 本报告期内没有需特别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5.8.5.2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7.1 报告期内披露的主要事项 2011年10月21日发布关于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2011年11月4日发布关于调整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2011年12月19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2011年12月2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2011年12月29日发布关于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及恢复相关业务后取消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7.2 其他相关信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和广州设有分公司,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香港子公司于2011年12月首批获得RQFII资格,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季度,在市场持续下跌的情况下,华夏基金继续坚持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努力为投资人规避风险,旗下主动管理的股票及混合型基金整体表现优于市场。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基金业绩统计报告,在基金分类排名中(截至2011年12月30日数据),华夏收入股票在217只标准股票型基金中排名第5;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在43只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95%)中排名第4;华夏策略混合在48只灵活配置型基金(股票上限80%)中排名第5;华夏兴和封闭及华夏兴华封闭在25只封闭式普通股票型基金中分别排名第3和第4。 在客户服务方面,4季度,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出针对直销网上交易客户的赎回款划出短信提示服务及新开户客户外呼服务。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8.1.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8.1.2《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8.1.3《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8.1.4法律意见书; 8.1.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1.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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