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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四季度报告 2012-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针对投资、研究、交易等业务建立了相关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加强对相关环节的行为监控及分析评估。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坚持价值投资分析方法,强调以数据及事实为研究基础,降低主观估计给研究报告带来的影响,并以此建立了投资对象备选库、投资交易对手库,通过制度明确备选库、对手库的更新维护机制。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建立了一系列交易管理制度以及内控实施细则,以确保在投资过程中的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行为以及其它各种异常交易行为得到有效监控及防范。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基金管理人依据《指导意见》要求,对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情况进行了分析。基金管理人旗下尚无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未发现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大类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本基金第四季度整体仓位控制较为谨慎,四季度末股票仓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8.79%。 ②债券资产配置——由于对股票市场看法相对谨慎,因此债券的配置比例相对较高,四季度末债券持仓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4.00%。 B、二级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本基金第四季度持仓的重点板块是食品饮料、医药生物、金融服务、商业零售等大消费类行业,在市场的震荡中阶段性地参与机械、采掘、农业等周期性行业,股票组合保持了以“大消费+低估值”为基础配置、以部分新兴产业和周期性行业为辅助配置的结构。 ②债券资产配置——持有企业债和部分短期政策性金融债,以期平衡收益性和流动性,其中金融债主要为提高现金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672元,累计份额净值为0.7672元,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伴随着通胀水平的逐步下行,经济增长也在经历下滑并逐步寻底的过程。对于2012年,在经济潜在增长率下一个台阶的背景下,经济增速由快速转向稳健,同时经济转型带来的结构性增长将会逐步显现。货币政策快速大幅放松的可能性不大,但整体小幅放松可以期待,流动性状况应该优于2011年。当然,欧债问题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美国经济仍在复苏的轨道上慢行,整体来看,国内乃至全球经济在2012年都会进入调整期,经济增速不能预期太高,因此,在出口环境相对困难的情况下,促进内需仍然是政策的指导方向,在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下,我们仍然认为经济硬着陆的风险相对较小,转型过程中的经济增速减缓是正常且必然的结果。 在目前市场估值相对已经偏低的情况下,2012年市场走势并不悲观,我们对于内需中的大消费行业以及政策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给予重点关注,坚持把握业绩增长确定和长期有价值的板块和个股的投资机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消费升级,证券市场制度改革、结构性减税的方向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是长期值得关注的因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号)。该公告中,公司陈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主要内容及公司针对处罚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五粮液(000858)的决策流程均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五粮液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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