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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2-00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12年1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2年1月19日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合计节余资金人民币142,660,411.6元用于相应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2-00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 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12年1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后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2,660,411.60元用于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10〕5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8.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3,752.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12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前拟募集资金数量为126,607.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207,145.10万元。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路演及财经公关费4,50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5亿元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以其中的2亿元设立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运营工作。 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2,145.10万元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 2011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洛杉矶物流与技术服务中心及比利时物流与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用于办公场地的购置。同意公司投入资金人民币1.5亿元实施本次国内分支机构办公场地购置计划。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资金节余情况
上表所述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已于2011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2,660,411.60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上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故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严格控制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加快了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和顺利实施,节约了大量的成本和费用。 2、公司结合业务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充分考虑业务资源的共通性,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设备投资及相应费用。 3、利息收入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分别为: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注:根据重庆市关于BT 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公司负责项目建设阶段的全额融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价的35%且存入重庆本地省级以上银行指定的开户行账户,其余资金提供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书。因2010年11月公司初步估算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投资额为50亿元人民币,故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超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7.5亿元。2011年10月,该项目BT合同总额确定为人民币6,042,136,731.00元,故公司需要投入的资金增加为人民币2,114,747,855.85元,与公司此前的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产生差额364,747,855.85元。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公司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于2012年1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后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2,660,411.60元用于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海康威视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存补充其他募投项目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发展,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二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充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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