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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02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12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沈学如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董事已在审议本议案前发表了同意此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2012年1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004号《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贸易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全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公司。 详见刊登于2012年1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005号《对外投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短期借款等银行贷款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保函等贸易融资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计划以符合银行要求的土地、房产、存单等资产作为上述银行综合信贷业务之担保、抵押或质押,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综合信贷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为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按股权比例(42.84%)提供担保,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同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对前述融资按57.16%的比例提供担保。 详见刊登于2012年1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006号《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为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予以给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2012年1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007号《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类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类业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2012年1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2-006号《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2年1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03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12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永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04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正信”)中服务于公司的审计团队因其工作变动现已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公司聘请的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多年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人员变动,公司董事会作出变更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取得了我们的认可。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此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05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江苏省张家港市设立一家贸易公司,主要业务为采购钢板、铝板等原材料,保障金属物流配送业务的采购需求。 2、该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3、该对外投资事项系由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以现金出资设立该贸易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该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拟定为:金属材料贸易,货物进出口(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全部由公司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对外投资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公司原材料的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同时,贸易公司将根据客户对不同贸易方式的需求,通过特殊关区内的企业将一般贸易的材料转为保税基材,并在保税的模式下提供给公司使用。设立该贸易公司主要是为了服务金属物流配送主业,其本身无特殊的运营风险,对公司的盈利情况也不构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06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保证2012年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下属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润盛”)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润盛为张家港润盛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润盛”)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澳洋顺昌”)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澳洋顺昌”)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光电”)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淮安光电”)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按股权比例(42.84%)提供担保, 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同时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对前述融资按57.16%的比例提供担保。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类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小额贷款公司担保类业务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3、上述担保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6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1730万美元 主营业务:铝合金板的加工物流配送。 张家港润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香港凯盛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张家港润盛资产总额32,168.37万元,负债总额15,970.07万元,净资产16,198.30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41,105.79万元,净利润3,659.84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主营业务:铝合金板的加工物流配送。 广东润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润盛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东润盛资产总额6,332.87万元,负债总额451.70万元,净资产5,881.17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35.18万元,净利润-108.23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金属基材的加工物流配送。 广东澳洋顺昌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香港凯盛物流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东澳洋顺昌资产总额19,910.12万元,负债总额13,916.60万元,净资产5,993.52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41,079.26万元,净利润1,611.73万元。 4、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3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基材的加工物流配送。 上海澳洋顺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2011年处于建设期,2011年第四季度进行了试生产,截至目前已正式开始营业。 5、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江苏光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 6、被担保人名称: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电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淮安光电系江苏光电全资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 7、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主营业务:面向“三农”发放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小额贷款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2.84%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为36,456.39万元,负债总额为12,199.83万元,净资产为24,256.56万元, 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5,373.70万元,净利润3,541.33万元。 8、小额贷款公司担保类业务包含担保业务及应付款保函业务(应付款保函是由小额贷款公司开户企业或个人签发,小额贷款公司承兑,于指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函人的凭证),面向的客户为信用较好、偿债能力较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企业法人(但不得为公司的关联人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1)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为对前述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支持,有助于促进其经营活动的开展。 (2)担保类业务是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之一。公司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类业务的规模进行授权和控制。 (3)除公司全资子公司外,公司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前述融资按57.16%的比例提供担保;张家港润盛及广东澳洋顺昌的另一股东香港凯盛物流有限公司系境外公司,无法提供境内银行认可的担保。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1)各个下属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或公司对其控制较强,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2)小额贷款公司担保类业务的客户均为小额贷款公司经过风险控制程序筛选后认为其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的客户,而且必须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相对较小且可控。公司将通过董事会督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层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责成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客户回访、与商业银行沟通联动等措施可实时监控客户的风险状况;公司也将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审计部进行风险控制方面的内部审计,以使担保类业务的风险降至最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按公司持股比例计算)为人民币17,350.2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含本次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2,504万元,分别占最近一期(201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5.50%、537.0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本次担保额度用于替换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担保余额将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内。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07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1)拟为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润盛”)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拟为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澳洋顺昌”)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为保证上述两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收取资金占用费。 2、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予以给付。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上述两公司的财务活动均由公司控制,因此无需签署相关协议。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司的少数股东应当根据接受财务资助的额度及其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相应的保证担保。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 1、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3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8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主营业务:铝材的套裁、配送。 股本结构:公司与凯盛物流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75%、25%的股权。 经营情况:公司铝板配送业务均通过张家港润盛及其子公司开展,经营业绩良好。截至2010年12月31日,张家港润盛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2,168.37万元,负债总额15,970.07万元,净资产16,198.30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41,105.79万元,净利润3,659.84万元。 其他股东的情况:张家港润盛的另一股东凯盛物流有限公司为一家香港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持有张家港润盛25%的股权。 2、广东澳洋顺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法定代表人:陈锴 主营业务:金属基材的加工物流配送。 股本结构:公司与凯盛物流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75%、25%的股权。 经营情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东澳洋顺昌资产总额19,910.12万元,负债总额13,916.60万元,净资产5,993.52万元,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41,079.26万元,净利润1,611.73万元。 其他股东的情况:张家港润盛的另一股东凯盛物流有限公司为一家香港公司,主要从事投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持有张家港润盛25%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1、财务资助的原因: 上述两公司均为公司重要子公司,经营活动均由公司控制。在经营活动中,两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快速增加,但其本身融资能力较弱,无法完全支持其融资需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方面给与适当的支持,以促进其业务的发展。且两公司的另一股东均系境外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不足且手续繁琐。为保证其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特定时点的临时资金周转,不收取资金占用费。上述两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情况良好,发展速度较快,且公司控制其财务活动,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2、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2012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讨论。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两个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的需要,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特定时点的临时资金周转,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无重大不良影响。该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四、其他 截止公告日,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零,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08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2月9日—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9日下午15:00至2012年2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2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2012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关于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类业务额度的议案》。 其中,第(3)、(5)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刊登于2012年1月2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2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新泾中路10号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5 (2)投票简称:顺昌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顺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参见下表:
④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2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文华 许鹏程 联系电话:0512-58161276 传真:0512-58161233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新泾中路10号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1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2012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4、《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关于张家港昌盛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类业务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2-009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集团”)通知:澳洋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18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7%)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澳洋集团在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融资计划提供担保。澳洋集团于2012年1月17日按有关规定将上述4,184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月17日,期限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此次股权质押前,澳洋集团已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6,0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办理股权质押。截止2012年1月18日,澳洋集团已累计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10,2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8%)办理股权质押。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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